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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再出住房公积金新政 事关老旧小区家庭加装电梯

时间:2023-11-20人气: 作者: 小编

日前,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传出好消息,为进一步减轻老旧小区家庭加装电梯经济压力,助力改善居住条件,扩大惠民政策的受益面,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进一步优化调整,开启代际互助模式,提取范围扩大到父母和子女,即既有住宅产权人的父母和子女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其加装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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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施工中。荆门晚报记者 李蕾蕾 摄

“也就是说,父母和子女中的一方如果要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另一方可提取公积金协助。新政策考虑得太周到、太人性化了!家人不用再对加装电梯的自费部分有太多顾虑,正常生活水平也不会受到影响。看来要把加装电梯提上日程了!”获悉新政策发布后,父母居住在老旧小区的市民黄先生高兴地说。

2021年11月30日,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印发《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当年12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名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加装审批流程合法合规,在取得湖北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出具的电梯监督验收报告两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同一套房屋限提取一次,提取合计额度不超过因加装电梯分摊的实际费用支出(不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用),提取后个人账户余额保留百元位。政策实施以来,我市办理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业务从零星点落到多点开花,助推了我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适老化改造民生实事开展进程。

近日,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对《细则》有关条款进行修订,放宽使用范围,优化办理条件,是充分贯彻落实我市《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家庭改善居住条件,共同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措。与此同时,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进一步优化审批效率,确保提取资金当日到账,积极研究业务审核新路径,不断简化业务要件,最大程度方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以高质效服务不断提升居民获得感、幸福感。

“提取资料需准备:加装电梯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原件、加装电梯分摊协议书(含分摊清册明细)及分摊费用凭据(发票或收据)原件、湖北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出具的电梯监督验收报告原件等。非产权人及配偶提取的,另需增加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本、独生子女证等显示产权人与提取人直系亲属关系)。需要注意的是,提取职工及配偶、父母及子女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且提取人或配偶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账户不存在已担保、冻结、纳入黑名单管理等不能办理提取手续的情形。”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城区办事处工作人员提醒。(记者李蕾蕾 通讯员张红曼)


标签: 家庭加装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