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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173户家庭选经适房

来源:未知 编辑:荆门生活网 发表时间:2015-12-15 11:47 点击:

  根据中心城区2015年度经济适用住房(第四批)配售方案规定,获得本次配售资格的173户合格家庭,将于11月17日开始参加现场选房。

  据了解,本次可供配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分布在城南雅苑小区、公路花园小区等5个小区,共417套住房。其中,城南雅苑小区(望兵石路北侧)27套,公路花园小区(月亮湖北路)45套,宏图花园小区(漳河新区)7套,黄金坡小区(东宝区众诚物流旁)188套,水岸新城小区(东宝中学旁)150套。市住房保障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购房家庭享受面积标准为90平方米以内,销售价格实现政府指导价(基准销售价格),超标面积部分销售价格为市场价格。市物价局核定的各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基准销售价格分别为:城南雅苑小区2080元/平方米、公路花园小区2395元/平方米、黄金坡小区2138元/平方米、水岸新城小区2400元/平方米。实际销售价格需在基准销售价格的基础上,按楼层调节系数进行调节。购买城南雅苑小区、公路花园小区、黄金坡小区和水岸新城小区房屋的,可申请银行按揭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另宏图花园小区7套超面积房屋,销售价格实行包干计算,且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 11月17日,进行第一轮选房,申请人按所登记小区通知的时间,持有效身份证件、《资格通知书》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抽签、选房,每户家庭选房时间限定在5分钟以内,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定房屋的,需当场领取《配售通知书》。11月18日,进行第二轮选房,第一轮选房没有选取房屋的家庭,在参加第二轮选房时,继续沿用原选房方式。选房注意事项可现场向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咨询。

  选定房屋的家庭请注意,11月27日前,已选定房屋的申请人凭《配售通知书》到各小区签订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购买及使用经济适用住房承诺书,并办理入住手续。凡未在小区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售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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